148我在末世养大猫(二十七)
这既然是丁秋云的要求,他照做就是。
谷心志虽然被新人类通缉过,但见到他的脸还能活着的,实在没有几个。
再说,这队新人类与先前通缉他的那批不属于同一支,不必担心会有人认出他。
混倒是顺利混入了,只是这里的生活实在不很顺心。
他才抽了不到一根烟,麻烦便来了。
一隻烟盒递到了谷心志面前,只闻那烟丝香气,老烟枪就能轻易判断出,就算不在末世,这也是难得的好烟。
他张嘴咬了一根,含在嘴里。
一道火柴适时地划亮,把烟丝嘶嘶燃亮,烟雾顺着他不画而朱的唇袅袅而升。
谷心志吐出一个漂亮的眼圈。
少年的清冷感当真是最致命的武器,哪怕举止没有任何情意和撩拨的意味,也能轻易叫人浑身燥热。
络腮鬍在他身边坐下,双目灼灼地盯着谷心志:“辛苦了。”
谷心志淡淡地:“嗯。”
络腮鬍试图去勾住谷心志的肩膀:“看你,怎么比来的时候还要瘦了一点。”
谷心志脸上表情不变,口里却险些把过滤嘴咬烂。
络腮鬍姓邱,是目前这支新人类队伍的首领。而这支队伍,是所有觊觎武器库的新人类队伍中最庞大的一支。
先前,谷心志观察了许久,权衡了一切利弊,确认这里是最适合他渗透的地方,才带着队伍投向了这里。
他以为自己算准了所有,但当他把信传给丁秋云,告知他选择的新人类阵营时,丁秋云只回了他一个字:“哈。”
谷心志:“……什么意思?”
丁秋云说:“没什么大事。你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丁秋云虽不插手谷心志自建的新队伍,但他对那些哪怕稍有些势力的新人类群体,都相当了解。
……舒文清的商业镇,如今可是个大型的信息集散地,想要什么讯息,在这里打听便是。
丁秋云说得半点没错:这不算什么大事,而且谷心志也的确是去了就知道了。
这支新人类的队长络腮鬍很喜欢漂亮的男青年,谷心志这款长相和气质,刚刚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。
谷心志被纠缠得不胜其烦,哪怕对他疏远冷淡,他也是乐此不疲地凑上来,惹得谷心志头疼不已。
他写信回去质问:“丁秋云,你是故意不告诉我?”
不久后,小镇来信送到。
丁秋云的回答只有两个字:“是的。”
谷心志捏着两个字的信,在睡袋里看了很久,心里又酸又软,咬着手电筒,用铅笔头一字字写着回信。
他想说“这样会让你消气吗”,想问“我需不需要做得更多”,删了改,改了删,最后送出的,也只有短短的一个字。
他说:“好。”
……好,只要你高兴,都听你的就是。
谷心志没有即刻拧断络腮鬍的脖子,只是冷冷一眼看过去,便看得络腮鬍心旌摇盪,也不敢再有多余动作,嘴角先僵硬地挤出个讨好的笑来:“小谷……”
谷心志站起身来,掸掸刚被他碰过的肩膀:“谢谢邱队的烟。”
如果说旁人做起这动作,络腮鬍必然暴怒,但是谷心志这样做,就让他根本提不起气来。
就连发白的指尖擦过肩部时发出的两声衣料摩擦声,都是恰到好处的迷人。
谷心志起身离去后,络腮鬍顿觉索然无味,正从烟盒里衔出一根烟来,眼睛一转,发现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数十步后,偷偷回头打量自己。
被这样悄悄窥视,络腮鬍并不觉得愤怒,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体,笑瞇瞇地看了回去。
谷心志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,转过头去,快步走开。
络腮鬍笑了。
再怎么装,二十多岁的小娃儿,果然还是嫩。
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,但论数量,谷心志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,哪怕心不甘情不愿,也必须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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